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摩托车考试须知有哪些,合格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?

     重庆摩托车驾照培训提醒广大朋友,上道路驾驶摩托车,应取得摩托车驾驶证,为了你的安全,需戴上安全头盔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,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,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,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。

     重庆摩托车驾照培训介绍各科目考试的合格标准为以下3点

     (1)科目一考试满分为100分,成绩达到90分为合格

     (2)科目二考试满分为100分,成绩达到80分为合格

     (3)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,考试满分分别为100分,成绩达到90分均为合格。

     重庆摩托车驾校还给大家介绍了考试需知

     一、申请人因故不能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,应当提前一日申请取消预约。对申请人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,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。

     二、每个科目考试一次,考试不合格的,可以补考一次。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不合格的,本次考试终止。

     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,但科目二、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。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,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。

     三、科目一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合并进行,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合并进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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